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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菱星马股票怎么样?证监会追责华菱星马内幕交易

2022-12-22 11:58:30来源:臣财投资

涉案企业主体虽在被立案调查前注销,违规减持的相关责任人却难逃法网。

华菱星马(600375)7月12日晚间公告,高管陈先才、董事金方放涉嫌内幕交易案调查完毕,证监会拟罚没两人合计1.6亿元,并处5年证券市场禁入。历时多年“追责”,监管部门打击内幕交易、整治市场乱象的决心和智慧可见一斑。


【资料图】

近日披露的证监会对星马高管发出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,说明了华菱星马此前对交易所问询的回复与事实完全不符。金方放时任华菱星马董秘,目前仍是上市公司董事,是内幕信息知情人。陈先才时任星马创投董事长,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。

处罚中还曾提到华菱星马前财务负责人陈红友,立案调查前已经辞职。此外,部分违规减持的股票,甚至通过上市公司证券部办公电脑卖出。

前董秘等涉内幕交易

事情要从2014年底说起。

不同于普通投资公司,星马创投是华菱星马董事长刘汉如及142位星马集团及下属企业员工(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)联合出资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,是华菱星马的重要股东和关联方。

2014年9月,星马创投召开董事会,决定以不低于11元/股的价格减持持有的全部“华菱星马”,并授权时任星马创投董事长的陈先才办理股票减持事宜。

证监会认定,不晚于11月24日金方放即已知悉华菱星马 2014 年度将发生重大亏损的信息。

在均不任职于星马创投(后更名为“车路运腾”)的情况下,陈先才、金方放根据此前获得的授权, 受托管理了“星马创投”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事项。2014 年12月3日和11日,“星马创投”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分两次出售了3400万股,交易价格12.67元/股,此外,12月11日金方放还指示上市公司证券部员工通过竞价交易卖出了剩余的20.24万股华菱星马股票。

2015年1月17日,华菱星马发布2014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,披露公司 2014 年度预计亏损 2.8 亿元至 3.8 亿元。随后 “华菱星马” 股票价格连续下跌,10月20日报收10.28元。

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陈先才、金方放经商议、决策、安排将“星马创投”证券账户所持“华菱星马”卖出,规避损失 8122.11万元,卖出意愿强烈,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发展高度吻合。

曾谎称并不知情

对照如今的证监会处罚,在内幕信息形成和相关高管是否知悉等核心内容上,华菱星马当时对交易所的问询显然说了谎。

此外,华菱星马强调,星马创投股东刘汉如、金方放等上述人员在星马创投减持公司股票时未知悉公司 2014 年度业绩预亏事项。

但根据证监会认定,2014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20 日期间,公司财务负责人已经口头向华菱星马公司董事长刘汉如、 华菱星马时任董秘金方放汇报了相关情况。11月24日,审计机构负责人在刘汉如办公室与刘汉如、金方放、陈红友 3 人进行了口头沟通。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,公开于2015 年1月17 日。

注销也要追责到底

=值得注意的是,华菱星马这笔内幕交易案极有特殊性。

首先星马创投是上市管理层及员工持股企业,涉及范围广泛;另一方面则是,星马创投在变更工商资料、涉嫌内幕交易后随即着手注销,相关人员辞职或调任,也给证监会调查和执法出了难题。

整理时间线可知,2014 年11月11起,年报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司, 就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沟通。

2014年11 月 12 日,星马创投向马鞍山市工商局提交公司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范围的变更材料。

11 月 20 日,马鞍山市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登记,换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,星马创投正式更名为“车路运腾”。

11月24日,审计机构与刘汉如、金方放、陈红友3人进行了口头沟通,将发生大幅亏损达成共识。

2014 年12月3日和11日,星马创投(车路运腾)减持3420万股;

2014 年 12 月 16 日,车路运腾召开股东大会,决议注销公司并成立注销清算组。2015 年 2015年1月17日华菱星马发布2014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,披露公司 2014 年度预计亏损 2.8 亿元至 3.8 亿元。次日股票跌停。

2015年3 月 7 日,车路运腾清算组向全体股东提交清算报告。3 月 27 日,当地工商局向车路运腾核发了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。

2016年4月9日 ,华菱星马财务负责人陈红友辞职。

2015 年5月22日,华菱星马披露星马创投、 安徽省投、马鞍山建投3 名股东于近日分别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《调查通知书》。

结合证监会对金方放等的行政处罚看,虽然星马创投在被正式立案调查前的“空窗期”中注销“跑路”,但监管部门仍对相关责任人“追责到底”,显示了执法的决心和智慧。

公告显示,陈先才、金方放经商议、决策、安排将“星马创投”证券账户所持“华菱星马”卖出, “星马创投”规避损失 8122.11万元。针对陈先才、金方放的上述行为,拟决定没收陈先才、金方放违法所得 8122.11万元,同时处以8122.11万元罚款。此外,陈先才、金方放利用内幕信息减持“华菱星马”,避免损失金额巨大,情节严重,对二人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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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孙知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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